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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億特別國債是什么意思(發行1萬億元抗疫特別國債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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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

李克強指出,今年赤字率擬按3.6%以上安排,財政赤字規模比去年增加1萬億元,同時發行1萬億元抗疫特別國債。這是特殊時期的特殊舉措。上述2萬億元全部轉給地方,建立特殊轉移支付機制,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包括支持減稅降費、減租降息、擴大消費和投資等,強化公共財政屬性,決不允許截留挪用。

政府工作報告提到的

1萬億特別國債

是什么意思?

從近期召開的兩次政治局會議來看,均提出要“發行特別國債,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規模”。

作為疫情之下的特殊調節手段,今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確認將發行特別國債,隨后的4月17日,政治局會議再度重申,“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有為,提高赤字率,發行抗疫特別國債,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真正發揮穩定經濟的關鍵作用”。

什么是特別國債?

和一般國債不同,特別國債是指特定時期發行,用于特殊用途,并形成特定資產的國債,它無需列入一般公共預算,而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政府性基金預算的原則是“以收定支”,因此必須有受益性要求。

據了解,我國歷史上發行過兩次特別國債,分別在1998年和2007年,其中2007年發行的部分特別國債在到期后進行了定向續作。兩次特別國債的用途分別是補充四大行資本金和注資中投。

具體來看,1998年8月,財政部宣布發行期限為30年的2700億元特別國債,向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定向發行,用于補充四大行資本金,化解不良資產,提高資本充足率。據公開資料,1998年時,國有四大行不良資產比例達20%,為處置不良資產,財政部還設立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分別對接四家銀行。

第二次特別國債發行是在2007年,當時的背景是我國因持續增加的外貿創匯而導致的基礎貨幣增加,同時對外匯儲備管理進行改革。該次共發行8期、規模1.55萬億元特別國債,期限分10年、15年期,其中0.2萬億元向社會公眾發行,用于向央行購買現匯及匯金公司股權,注資成立中投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5月14日,財政部部長劉昆發表的署名的《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有為》一文中提及,“要通過抗疫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多種渠道,增加政府投資”。這也是官方層面首度明確,抗疫特別國債將用于“增加政府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