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黨員干部帶頭生三胎政策 生三胎政策

shiyingbao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國務院

優化生育政策

決定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2021年6月26日)

人口發展關系到中華民族的發展。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現決定: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等限制性措施,清理廢止相關處罰。

一是充分認識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要意義。

黨和國家始終堅持人口發展綜合決策,科學把握人口發展規律,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有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人口問題。根據我國人口發展變化,作出了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大決策,取得了明顯成效。黨的十八大和全國代表大會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人口問題。根據我國人口發展變化,作出了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大決策,取得了明顯成效。當前,進一步適應人口形勢新變化,推動高質量發展新要求,落實好三孩生育政策和支持措施,意義重大。

(一)有利于改善人口結構,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戰略。老齡化是全球人口發展的大趨勢,也是中國發展面臨的重大挑戰。預計“十四五”期間,我國人口將進入中度老齡化階段,2035年前后將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將對經濟運行、社會建設、社會文化等方面產生深遠影響。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利于釋放生育潛力,減緩人口老齡化進程,促進代際和諧,增強社會整體活力。

(2)有利于保持人力資源的稟賦優勢,應對世界百年未有的巨大變化。人口是社會發展的主體,也是影響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變量。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和支持措施,有利于未來保持適度的人口總量和勞動力規模,更好發揮人口要素的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作用,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有效的人力資本支撐和內需支撐。

(3)有利于平滑總和生育率下降趨勢,促進適度生育水平的實現。大眾的生育觀念已經轉向少生優生。制約生育的主要因素是經濟負擔、孩子的后顧之憂等等。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推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有利于滿足更多家庭的生育意愿,提高生育水平。

(4)有利于鞏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成果,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未來,中國人口眾多的基本國情不會改變,人口、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將保持緊密平衡。貧困地區和一些生態脆弱、資源匱乏地區人口與發展的矛盾仍然比較突出。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利于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成果,引導人口合理分布,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和目標

(5)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發展新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發展新格局,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改革服務管理體制,提高家庭發展能力,促進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實基礎和持久動力。

(6)主要原則

——以人為本。

(6)主要原則

——以人為本。順應人民期待,積極穩妥推進生育政策優化,促進生育政策的協調性和公平性,滿足人民多樣化的生育需求,統籌考慮結婚、生育、育兒、教育,有效解決人民的后顧之憂,釋放生育潛力,促進家庭和諧幸福。

——以平衡為主線。統籌全黨全國工作大局和現代化建設全局,兼顧多重政策目標,統籌考慮人口數量、質量、結構、分布等問題,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促進人口全面發展。

——以改革為動力。關注我國人口發展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關注現代化建設的戰略安排,深化改革,破除影響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觀念、政策、法規、體制和機制,提高人口治理能力和水平。

——以法治為保障。堅持依法實施重大改革,把黨領導人民的創新理念、改革成果和實踐經驗轉化為法律,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確保新時期人口工作的穩定和長遠發展,確保人口發展戰略目標的順利實現。

(7)主要目標

到2025年,積極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服務管理體系基本完善,產前保健服務水平明顯提高,普惠性護理服務體系建設加快,生育、育兒、教育成本明顯降低,生育水平適當提高,出生人口性別比趨于正常,人口結構逐步優化,人口素質進一步提高。

到2035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服務管理機制高效運行,生育水平適度,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

到2035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服務管理機制高效運行,生育水平適度,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優生優育和兒童早期教育服務水平適應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家庭發展能力顯著提高,人的全面發展取得了更加明顯的實質性進展。三。組織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八)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綜合考慮人口發展形勢、工作基礎和政策實施風險,做好政策銜接,依法組織實施。

(九)取消社會撫養費等限制性措施。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并廢止相關處罰。

與個人生育完全脫鉤,如戶口、學校、就業等。

依法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加強對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矛盾突出地區的宣傳倡導,推動相關惠民政策與生育政策有效銜接,做好各項管理服務。(10).

建立和完善人口服務體系。

以老帶少為重點,建立健全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加強基層服務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增強養老功能。落實生育登記制度,做好生育咨詢和指導工作。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籍、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障卡申請的聯合辦理。

(十一)加強人口監測和形勢研判。

完善國民生活登記管理制度,健全覆蓋全人、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監測體系,密切監測生育狀況和人口變動趨勢。教育、公安、民政、衛生、醫保、社保等人口服務基礎信息的整合、共享和動態更新。建立長期均衡的人口發展指標體系,完善人口預測預警體系。

四、提高優生服務水平。

(十二)確保孕婦和兒童的健康。全面落實孕產婦和嬰兒安全五項制度,包括妊娠風險篩查評估、高危孕產婦特殊管理、危重救治、孕產婦死亡病例報告和約談通報。實施婦幼保健工程,加快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規范化建設和管理,加強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能力和兒科建設,夯實縣鄉基層網絡,加快彌補生育相關公共服務不足。將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的全過程。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加強兒童青少年近視、營養不良、齲齒等危險因素和疾病的篩查、診斷和干預。做好兒童基本醫療。

(十三)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完善出生缺陷預防網絡,實施三級預防措施。加強出生缺陷防治相關知識的普及和咨詢,加強婚前保健,推進孕前健康檢查,加強產前篩查和診斷,推進圍產期、優生優育綜合管理服務和多學科合作。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范圍,促進早篩查、早診斷、早治療。做好出生缺陷兒童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

(十四)規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加強規劃引導,嚴格技術審批,構建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體系。加強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監管,嚴格規范相關技術應用。開展提高妊娠能力專項研究,規范不孕不育診療服務。

動詞 (verb的縮寫)發展包容性護理服務體系。

(十五)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和標準體系。通過完善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扶持政策,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政策引導。以市級行政區域為單位,制定整體解決方案,建立工作機制,促進托幼服務健康發展。加強專業人才培養,逐步依法實施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發展智能育兒等新業態,培育育兒服務、奶粉行業、動漫設計制作等民族品牌。

(十六)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服務。充分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引導和杠桿作用,推動建設一批方便快捷、價格可接受、質量有保障的托幼服務機構。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員工提供托兒服務。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各級政府推動的普惠性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加強社區托幼服務設施建設,完善居住社區嬰幼兒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制定家庭托兒所管理辦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護理模式。支持家政企業拓展托兒服務。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至3歲幼兒。

(十七)加強綜合監管。所有機構必須遵守相關的國家和地方標準和規范,并對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承擔主要責任。地方政府要承擔起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登記備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評估制度等特殊情況下的應急機制,加強動態管理,關閉機構。

不及物動詞降低生育、育兒、教育成本。

(十八)完善產假和生育保險制度。嚴格執行產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育兒假試點,完善假日人工成本分擔機制。繼續保障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保障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生育醫療費用,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十九)強化稅收、住房等扶持政策。結合下一步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將3歲以下嬰幼兒的護理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地方政府在租賃公租房時,可以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給予適當照顧。各地可根據撫養未成年子女的負擔情況,研究制定差別化租賃和購房優惠政策。

(二十)促進教育資源公平優質供給。推進城市社區配套幼兒園治理,繼續提高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適當延長入園時間或提供托管服務。促進義務教育質量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切實解決擇校熱問題。依托學校的教育資源,以公益為原則,全面開展課外體育活動、社會實踐項目和托管服務,促進在校時間與家長下班時間的銜接。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和教育評價,將學生課外培訓的頻率和費用納入教育督導體系。平衡家庭和學校教育負擔,嚴格規范校外培訓。

(二十一)保障婦女就業的合法權益。規范機關、企事業單位招聘,促進婦女平等就業。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因生育而中斷就業的婦女為再就業培訓提供公共服務。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于平衡職工工作和家庭關系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于照顧嬰兒的彈性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及時修訂完善現行休假和工作時間的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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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強政策調整的有序銜接。

(二十二)維護計劃生育合法權益。對調整前普遍二孩政策中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二女家庭,繼續執行現有的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探索建立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制度。加強立法,保護響應黨和國家號召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的合法權益。

(二十三)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救助和保障體系。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實行特別救助制度,對救助標準進行動態調整。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優先入住公辦養老機構,提供免費或低價護理服務;對住房困難的,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對特殊計劃生育家庭成員中長期生活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落實好救助所需資金,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點幫助計劃生育特殊家庭。

(二十四)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支持關愛工作機制。通過公開招標,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接受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委托,開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務,依法代理入住養老機構、醫療等事務。深入開展“暖心行動”。建立定期走訪制度,實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雙崗”聯系制度,織牢幫扶安全網。

八、加強組織實施保障

(25)加強黨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國情國策意識,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統籌規劃、政策協調和工作落實,推動出臺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

(26)動員社會力量。加強政府與社會的協同治理,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在促進人口發展、家庭建設和生育支持中的重要作用。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協會作用,加強基層能力建設,做好宣傳教育、生殖健康咨詢服務、優生優育指導、計劃生育救助、權益維護、家庭健康促進等工作。鼓勵社會組織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嬰幼兒護理服務等公益活動。以滿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為嬰幼兒創造健康環境為導向,開展創建活力城市活動。

(二十七)深化戰略研究。面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持續深化國家人口中長期發展戰略和區域人口發展規劃研究,完善人口空間布局,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加強新時代中國特色人口學科和理論體系建設,發展人口研究高端智庫,促進國際交流合作。(二十八)做好宣傳引導。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把各地區各部門和全社會的思想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上來,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人口的結構性變化,弘揚主旋律、匯聚正能量,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尊重生育的社會價值,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鼓勵夫妻共擔育兒責任,破除高價彩禮等陳規陋習,構建新型婚育文化。(二十九)加強工作督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按照本決定要求,制定實施方案,狠抓任務落實,及時研究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優化生育政策取得積極成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每年要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本地區人口工作情況,中央將適時開展督查。